明确!这两个税,只申报不缴纳,还不违规!
发布于2020-06-23 访问次数:1770 来源:本站
这两个税:只申报不缴纳 还不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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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企业复工复产,缓解企业资金压力,支持疫情防控和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所得税缴纳一律延缓到明年。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经商财政部,税务总局制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2020年所得税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10号),明确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所得税的具体操作规定。政策解读
小型微利企业在2020年剩余申报期办理预缴申报后,可以暂缓缴纳当期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延缓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一并缴纳。具体是指,小型微利企业在2020年7月、10月办理第二、三季度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只申报不缴税,应缴税款延缓至明年1月同2020年第四季度的税款一并缴纳。(二)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延缓缴纳政策的条件是什么?延缓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和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普惠性减免政策中的小型微利企业条件是相同的。即,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企业,既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也可以同时享受企业所得税延缓缴纳政策。具体条件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2号)规定掌握,即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并且,无论实行查账征收方式还是核定征收方式的企业,只要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均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延缓缴纳政策。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申报时,可直接按当年度截至本期末的资产总额、从业人数、应纳税所得额等情况判断是否符合条件。(三)小型微利企业如何办理享受企业所得税延缓缴纳政策?答:为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便利纳税人操作,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延缓缴纳政策采用“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的办理方式。企业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自行计算延缓缴纳税额,并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享受延缓缴纳政策。目前,总局正在抓紧开展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修订工作,修订后将在申报表中增加“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延缓缴纳所得税额”行次,小型微利企业在2020年7月、10月办理第二、三季度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在上述行次填写延缓缴纳的税款金额即可。对于采用网上申报的小型微利企业,网上申报系统将帮助企业自动计算可延缓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四)小型微利企业可否选择不享受企业所得税延缓缴纳政策?小型微利企业可以自主选择是否享受延缓缴纳政策。如果有企业自愿放弃享受延缓缴纳政策,希望正常缴纳税款,预缴申报时在申报表中“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延缓缴纳所得税额”行次填写“0”,并简要填写原因说明后,即可正常办理缴税。个体工商户所得税延缓缴纳政策
(一)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主要内容是什么?个体工商户可在2020年剩余申报期暂缓缴纳当期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延迟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缴纳。延缓缴纳政策仅限于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所得,不包括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股权转让所得等。(二)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个人所得税政策享受范围是什么?实行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均可在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的申报期内,对按规定应当缴纳的当期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享受延缓缴纳政策。5月1日至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发布前,纳税人已经缴纳符合公告规定可以缓缴的税款,可申请退还,一并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缴纳。个体工商户享受延缓缴纳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在按规定办理完当期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后,申报系统将默认享受延缓缴纳政策。在政策规定的延缓缴纳期限内,无需缴税,也不征收滞纳金。如果部分个体工商户由于购房、购车等特殊需要自愿放弃享受缓缴政策的,可以简要说明原因后正常缴纳。(四)个体工商户实行简易申报的,如何享受延缓缴纳政策?个体工商户实行简易申报的,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暂不扣划个人所得税,延迟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划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