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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免交5个月!各地正式文件下发!个人部分不免!3月起社保减免的8个误区!会计千万别弄错了!

发布于2020-03-11  访问次数:1436  来源:本站

各省份文件正式下发

社保减免正式拉开大幕

一、北京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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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内容重点看:


1、中小微企业2月至6月社保单位缴费全部免征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表示,对国家制定出台的社会保险费用阶段性减免政策,北京市将顶格执行。


在2020年2月至4月,对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均减半征收。也就是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单位缴费比例,分别由16%调整为8%,以及由0.8%调整为0.4%;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按照现行费率的50%计算。三项社保费用个人缴费部分不减。


2020年2月至6月,对中小微企业(包括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特殊类型单位,三项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将全部免征,个人缴费部分不免。


2、三类单位(人员)不在减免之列


该局指出,减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单位或人员中,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含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以及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这三类单位(人员)应缴社保费将按照正常的业务流程扣缴。其中,因春节假期调整和疫情影响,未成功扣缴1月社保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包含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无须申请,均可以延长至3月底缴费。2019年12月至2020年2月期间出现因缴费不成功导致缴费中断的人员,可以补缴,不视为断缴。


3、企业类型划分无需用人单位操作


据了解,为提升服务效率,符合条件的企业无需申请,自动享受减免政策。


企业可于3月9日起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查询适用减免政策的情况。如果对划型结果有异议,应在3月底前向所属区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变更申请,同时提交2019年本单位所属行业、营业收入、资产总额、2019年12月实际从业人数等材料,按规定进行复核确认。原则上,参保企业类型一旦划定,政策执行期间不做变动。


4、困难参保单位可缓缴社保费


对于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参保单位(含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还可以申请缓缴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


一是参保单位确认并承诺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最近一月营业(财务)收入与2019年4季度月均营业(财务)收入相比下降50%以上(企业单位数据按照上报税务部门口径,其他类型单位数据按照会计报表口径);


二是参保单位未被列入社会保险严重失信人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


三是参保单位承诺并确保于缓缴期满前及时缴费;


四是参保单位依法履行按月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的义务;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同时缓缴代扣代缴个人缴费部分,缓缴期间的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应缴费额不计息。


但需要注意,缓缴不可跨年度。申请缓缴的参保单位,每月应缴的三项社保费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最晚缴纳期限为2020年12月20日。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5、减免企业三项社保单位缴费不影响参保人权益


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醒各位参保人,本次减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不会影响参保人享受社保待遇。企业要依法履行好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的义务,社保经办机构要做好个人权益记录工作,确保参保人社会保险权益不受影响。


据悉,北京市社保中心同时印发了《关于阶段性减免三项社会保险费和办理缓缴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了办理流程。


二、各省市文件都已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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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减免后,对于已经缴纳社保的人员怎么办?国家税务总局前几天也明确可退可抵,如何退抵成了我们最关心的问题!具体的接着朝下看:


关于社保退费

或将无需提交申请或报送相关资料

国家税务总局“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新闻发布会在2月27日举行,针对企业关心的2月份已缴纳社保费款处理问题做出了相关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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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回复如下:


四是及时响应企业诉求。针对企业关心的2月份已缴纳社保费款处理问题,有关部门已经共同提出了处理意见:对适用免征政策的费款,将依职权批量发起退费,无需企业再提交申请或报送相关材料;对适用减半征收政策的费款,优先办理退费,如果企业愿意用来冲抵后期缴费,也将通过优化流程便捷实现。


税务总局已经对企业社保费由税务部门征收的18个省和3个计划单列市的2月份费款征收情况进行了摸底分析,下一步将指导各地税务机关与有关部门一起尽快按规定退(抵)到位。同时,我们正在利用12366服务热线、网站信箱等多种渠道收集和答复企业提出的问题,近期还将通过在线访谈、热点问题解答等形式,进一步了解企业诉求,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本次社保费减半征收的大型企业与免征的中小微企业这样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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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图片可放大)


个人缴纳承担的部分也都免征了?

社保减免这8大误区你要清楚

误区一:好多财务人员问,这次免征社保中的三险,是不是单位承担部分和个人承担部分都免征了?


纠正:

上述理解是错误的,这次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一定要注意,单位缴费是指单位缴费部分,不含职工个人缴费部分。


误区二:好多财务人员问我,是不是从2月到6月可对所有企业都免征三项费用中的单位缴费部分?


纠正:

上述理解是错误的,这次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除湖北外各省份,从2月到6月可对中小微企业免征上述三项费用


误区三:在机关事业单位上班,这次社保的减免优惠政策是不是也可以享受?


纠正:理解错误,由于机关事业单位不涉及经营问题,受疫情影响较小,因此不纳入此次减免政策的范围。


误区四:这次社保实行减免,是不是对于一些受疫情影响资金困难的企业就不可以申请缓交社保了?


纠正:理解错误,对于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缓缴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误区五:这次社保实行减免,是不是对于住房公积金也实行了减免政策?


纠正:理解错误,住房公积金没有减免,有缓交政策。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在2020年6月30日前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误区六:这次疫情被隔离了,2020年6月30日前,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还款,是否影响我的个人征信等?


纠正:理解错误,受疫情影响的职工,2020年6月30日前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已报送的予以调整。


误区七:这次社保三费实行减免,是不是职工基本医疗保不实行减免了?


纠正:理解错误,这次从2月份起对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


误区八:这次社保三费实行减免,是不是中小微企业和大型企业的划分是按照税局口径来区分?


纠正:理解错误,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确定减免企业对象,并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不增加企业事务性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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