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好消息!个人可领取实际缴纳社保费的2/3的社保补贴!执行期长达3年!
灵活就业人员恭喜了
可领取所缴社保费的2/3的社保补贴
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并交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向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领社保补贴。
补贴标准: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个人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2/3。
期限:就业困难人员的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
对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期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政策享受期限还可以再延长1年。
除河南省外,这些省份也出台了相关政策:
★青岛:
★湖南:
社保补贴
每月最高1340元
随着社会与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逐渐迈入小康生活,就业困难人员也在不断减少。
但是也因为种种原因,就业困难人员也一直存在,对此,在2018年9月传来一则好消息,有地区对于经过社保部审核认定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性满45岁,男性满55岁),会给予社保缴费的定额补贴,这种补贴称之为“4555”定向补贴。
4555政策是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国城乡就业援助,不断提升4555人员(女性45周岁,男性55周岁)的就业率所提出的一项福利政策。那么2019年4555社保补贴政策有什么变化呢?
1、补贴人员范围扩大,由有城镇户籍的就业困难人员调整为就业困难人员;
2、补贴对象为:女性45周岁,男性55周岁以灵活就业形式实现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3、补贴标准:
(1)个人补贴标准
4555人员就业,每月补贴355元的社保费用;4555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工作,每月补贴1340元的社保费用;4555人员可以享受社保补贴政策直至法定退休年龄,但是最长年限不能超过5年。
(2)企业补贴标准
如果某企业招收一名4555人员,可获得每人每月851元的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其中社保补贴每人每月651元,岗位补贴每人每月200元。
注意:各地区的申报比例有所差异,并且不是所有地区都能享受4555政策,有些地区可能是4050政策或4959政策。以当地政策为准。
社保免征医疗保险减半征收
公积金可缓交
一、国家宣布了,减半征收医疗保险,2月起实施!最长到5月份!
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表示,考虑各地情况,由省政府决策,在确保基金收支平衡和中长期平衡前提条件下、确保待支付的条件下,阶段性减半征收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2月份开始最长到5月份。
这个措施太棒了,惠民惠企,特殊时期特殊做法!疫情期间各行各业都不容易,看到这个阶段性降低职工的医疗保险费,这是很好的做法,这样一来可以给企业减压也能能给职工减压。
二、国家宣布了,这类企业免征5个月社保费!2月起实施!
政策梳理如下:
三、个体户社保也免征了
恭喜!个体户也免征社保费!2月起就能享受 !
(个体户社保减免参照标准)
本次社保费减半征收的大型企业与免征的中小微企业这样区分:
3月1日起
社保免征各地陆续出台政策
一、2月份已缴社会保险费批量发起退费,无需提交申请及报送相关资料
2020年2月已征收社会保险费的地区,重新核定参保单位应缴额,准确确定减免部分的金额;
对于减免部分的金额,优先选择直接退费;
对于中小微企业,各地可以按程序依职权批量发起退费,无需参保单位提交申请及报送相关资料;
对于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参保单位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费地区的税务部门)要加强与参保单位的沟通,尊重参保单位的意愿和选择,可冲抵以后月份的缴费,也可退回;
各部门要加强协作,简化办理流程,提高业务受理、资料转接、问题处理等效率,缩短办理时间。确保减免部分的费款即时退还到账,并及时将办理结果以适应方式告知参保单位。
二、未避免后续产生批量退费3月起,社保费可暂缓申报
减免流程:
1、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社会保险费的地区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据参保单位划型类型,严格执行减免政策,按核定的应缴费额进行征收
2、征收职能已划转至税务部门的地区
税务部门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传递的缴费信息进行征收的地区,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分户核定的缴费基数、适用的费率以及减免后的应缴费额等,传递给税务部门征收。
参保单位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费的地区,税务部门优化申报项目,增加必要的校验,方便参保单位按照减免政策准确申报缴费。税务部门优化申报项目,增加必要的校验,方便参保单位按照减免政策准确申报缴费;
征收完成后,税务部门将分户核厂定的缴费基数、 适用的费率以及减免后的应缴费额等传递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3、为了减轻参保单位资金压力及后续退费负担
各地可在本地实施办法出台前,联合对外发布公告,明确参保单位可暂缓申报当期三项社会保险的单位缴纳部分;
待实施办法公布后,按照新办法要求执行。
5月30日前
会计可以领一笔钱回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2019年度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申报期限的通知》(税总函〔2020〕43号)宣布,决定延长2019年度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和委托代征税款手续费申报期限,由2020年3月30日延长至5月30日。
一、个人所得税手续费申领程序是怎样的?
现在有了电子税务局,个人所得税手续费的申领过程比之前简便了许多。
具体怎么操作呢?接着往下看吧……
第一步: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
第二步:点击退付手续费核对按钮
第三步:等待系统自动查询出退付手续费信息后核对数据是否准确,具体数据可与查询统计-单位申报记录查询中的申报信息进行详细核对,核对时需注意税款所属期和实际入库期问题。
第四步:核对无误后,点击我已核对无误按钮提交、确认。后续无需其他操作,等待税务局通知即可。
二、手续费收入需要缴增值税吗?
没有文件规定,但总局有答疑。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2017年01月17日答疑,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是“按照目前营改增政策相关规定,纳税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应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应缴纳增值税。”
三、手续费收入需要缴企业所得税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
手续费收入并没有免税规定,所以应包括在收入总额中,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四、手续费收入需要缴个人所得税吗?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20号)规定,下列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五)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手续,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
这个文件,有很多人认为此处个人是指具体经办人,其实不应该这么理解。照此理解,同样一笔补贴,出现了张三应该免税,李四不应该免税呢。但扣缴个税这件事情到底是谁做的,几个人做的?是否存在一个人计算、一个人扣款,还有一个人报税,那到底谁的津补贴应该免税?如此来说,税务局去检查的时候,谁免税谁不免税,有几个人可以免税,还需要先问清楚企业的岗责分工,如果没有这个资料,就无法判定是否免税了。我认为这个逻辑不成立。
《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所以,上述免税的个人,指的是扣缴义务人就是个人的情况下,个人取得的扣缴手续费免税。而不是扣缴义务人是企业,经办人免个税。
五、手续费收入如何做账?
根据原《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及解读规定,企业作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收到的扣缴税款手续费,应作为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的项目在利润表的“其他收益”项目中填列。
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收益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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